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人一字第094002619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條;廢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女子警察隊」編制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編制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船舶大隊」編制表;並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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