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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市公所全球資訊網_各項業務申辦說明

業務分類: 圖書業務 承辨業務: 桃園縣平鎮市公所社教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申請作業流程 處理期限: 7天 承辨人: 李文碧 聯絡電話: 4572402#30 職務代理人: 1.莊依婷 2.曾玉珠 所屬樓層: 二樓 檢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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