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一人,承縣長之命,綜理局 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局長一人,襄助局長 ... 本局依轄區特性及業務需要,設第一、第二消防大隊,大隊下設分隊。 前項所需員額,由本局編制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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