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一個人民警察,這樣做是不是太過分了?”時間回溯到2012年8月16日,當時在羅湖法院一審,民警王登朝在出庭受審時喊冤,其涉嫌在大運安保工程中多報保安員數量貪污280余萬元,此外還打傷一名檢察院辦案人員涉嫌妨害公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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