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明揭:「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亦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 ...

www.judicial.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