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40 年間,中央銀行尚未在台復業,台灣銀行乃會同當地金融業者,訂定「台灣省各縣市票 據交換所章程」,報經台灣省政府核轉財政部核准施行,在全省 21 縣市分別成立票據交換所,以辦理金融業者間之票據交換業務;同時,台灣省合作金庫則會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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