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民眾法律諮詢服務時間自今(102)年11月起調整服務時間 本所原每月第1、3周星期日上午民眾法律服務時間,因故改為每月第1、3周星期四下午18時起至20時止,並自102年11月01日起實施,敬請區民注意並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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