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本(100)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以下同)0.282元,股票股利2.546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263,26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乙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8日金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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