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安警察總隊由內政部警政署層報行政院核定設立。 ... 督訓組、安檢組、後勤組、 秘書室、保防室及勤務指揮中心,分別掌理前條第一項所列事項。 ... 警佐,其中五人至十五人得列警正,三人至八人職務得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六人至十 ... 警官 隊置隊長一人,警正;副隊長一人至五人,組長四人至二十人,均警佐或警正;組員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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