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內政部將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自今(104)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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