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2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臺幣146,129,033元,每股配發新臺幣2.43940461元。 二、茲訂定102年7月30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26日至102年7月30日止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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