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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 ,直到民國元年9月16日國民政府公布施行律師暫行章程,始有律師制度之誕生。 依律師暫行章程之規定,律師應在地方審判廳所在地設立(地區性的)律師公會,律師非加入律師公會,不得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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