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料羅港實施小三通作業規定 壹 總則 一、為適應兩岸小三通與軍事需要,確保港區及港內艦船之安全與促進金門料羅港(以下簡稱本港)之有效使用及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港之管理機關為金門港務處,受交通部、金門縣政府之指揮、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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