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內容 標 題:RE噪音穿腦 回覆單位:計畫室2013430 下午 024600) 親愛的市民,您好: 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有關您所提「噪音穿腦」1案,本所已於102年4月30日平市計字第1020018156號函文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辦理,俟其函覆後,再次說明辦理情形。
www.pingje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