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第2 條規定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其所認股份為限。另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又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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