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 - 回到正題,上文提及到,和記黃埔(013)向新加坡淡馬錫出售屈臣氏集團24.95%股權,由於從表像看來不似是「營商」,故此出售所得很可能被視為資本性質,按香港稅例不用納稅。朋友不明白,屈臣氏集團怎麼會是非營商?他們不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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