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 - 七、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處(局)、各縣市童軍會、財團法人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中市童軍文教基金會、台中市童軍合作社。 八、參加人員: (一)高中高職童軍社團學生、具有行義童軍高級資格者為佳。 (二)由各校或縣市組成小隊(8位行義,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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