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 - 英順展企業有限公司亦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均核. 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 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宏鎂公司於98年6月19日邀同嚴珮仁、黃祖. 仁為向伊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
blog.xui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