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 第二項建議是,針對合併前的高雄縣行政區,高雄市政府近期公告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原「法定空地二分之一綠地」規定,修正為建築基地不分規模應予以綠化,公會建議刪除「不分規模」的限制,亦即住宅使用面積在300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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