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 - 續公司進行合併。 3.因應措施:本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依法應進行解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註:. 以威寶為存續公司進行合併後,. 同日合併後同日更名為「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會不會真的就叫台灣之星呢?還是到時候 ...
money125.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