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中華民國98年1月7日第896次委員會議決議,城寶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城寶公司)、華邦廣告事業有限公司(下稱華邦公司)及新世紀廣告工作室(下稱新世紀廣告)於「總督府No.9」建案廣告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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