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大橋工地接管引爆爭議@ 烈嶼觀察筆記:: 痞客邦PIXNET ::
2012年12月15日 - 國工局在接管宣達公告表示,該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來函所送「金門大橋建設計劃第CJ02標金門大橋工程」採購申訴案審議判斷書,認定樺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實績證明與係爭工程之招標規定不符」,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二項前段規定 ... 同時請監造單位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前提報建議列表評值項目,所有不納入評值之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承包商應依工程司通知期限內,在監造單位之監督下運離工地,逾期視同廢棄物由該處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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