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 -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依據民國103年9月5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林淑慧所撰「遺產稅分期繳,最長可分3年」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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