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違禁物不論屬於犯罪人於否,均應予以沒收 - WE - Blogger

2011年8月4日 - 而所有之第三人如係經合法允許持有者,仍不在應行沒收之列(參照本院 廿九年上字第一五二七號判例) ,本件上訴人所竊得之上述雷管雖屬違禁 物,但業據所有人李詩安供明係經允准持有供其所經營之富森木材行砍伐 林班之用, ...

wangesquire.blogspot.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