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 3、進口供餽贈或自用之洋菸酒,其數量不得超過酒5公升,捲菸1,000支或菸絲5磅或雪茄125支,超過限量者,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 4、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係指於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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