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有瑕疵的房屋 - 林哲健律師部落格 - Blogger
2008年5月15日 - 再者,被告乙○○雖屬春池公司之董事長,被告卯○○雖屬系爭大廈之建築師,但系爭大廈實際上係由灃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營造,此經自訴人等陳明在卷,尚難認被告2 人確有直接介入參與,則被告2 人是否確於出賣系爭房屋之初,即知悉系爭大廈於營造上將會有瑕疵或已有瑕疵,竟為圖自己不法所有,仍將系爭大廈房屋出賣與自訴人等,而共同對自訴人等為詐欺之犯行, ... 由於法海浩瀚,本人在法律意見的提供上不免有所疏漏,若有錯誤之處,尚請見諒,如蒙指教,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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