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 塗鴉、毀損公物、噴漆、亂貼抗議貼紙都是既定事實,如此客觀犯罪嫌疑,難道不應該由權責的警察機關獨立調查,再依職權移送檢察官偵查辦案?公然以行政干預指導司法警察之偵查權,如此內政部長,是不是庸俗的市儈者,偽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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