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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院長 吳水木,先無條件返還陳訴人於法院所提存等三筆現金,以供受害人為生活的救急。

...法院照領薪水,而陳訴人有家歸不得,看病生活費就向他人先週轉,這樣請問 院長吳水木該不該嗎 ? 該現金不見,都有分別向台北市泉州街派出所 ` 中正區二分局報案在案... -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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