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 - 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解釋:若簽的,是連帶保證契約,表示保證人自願與債務人一起負連帶責任,也就是,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沒有次序的先後(此為連帶責任。會喪失民法§745的保護,乙可以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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