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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印務局
2010年12月27日 - 經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意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 ..... 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美華顧問有限公司訂立「望廈體育館重建——編製施工計劃」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8,840,000.00(澳門幣壹仟捌佰捌拾肆萬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過程中,領導及主管人員擔當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既要與上級緊密合作,協助政府制定政策,又要有效管理其負責的組織單位,以確保政策的順利推行,回應社會發展和市民的訴求。 作為領導及主管人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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