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 依嵐嵩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變更登記需經百分之百股權同意。 林鎮華指控,林挺生當時中風無法處理事情,林郭文艷二○○二年偽造嵐嵩公司的會議記錄;不但將他名下股權變更移轉給另一子公司,並向柬埔寨政府辦理公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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