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 - 1985年,新海瓦斯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依法須撥出10%至15%的股權讓員工認購。長期把公司當作家族企業的經營階層(註1),無意讓員工分享企業經營的成果,於是透過部門主管「勸說」員工放棄認股,同意放棄者發給二千元並飽餐一 ...
blog.china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