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4日 - 從明年一月一號開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上路,公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必須配合規定,在明年十二月三十一號前,改制為幼兒園,如果幼托機構沒有在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號前配合改制,將被視為未立案機構,可開罰六萬到三十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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