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 -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及102年上半年度資金貸與宜展電子(廈門)公司分別為3,789千元及1,945千元,前揭資金貸與事項未事先經董事會通過,且截至102年6月30日止資金貸與餘額16,821千元,屬短期 ...
hanreporter.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