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 - 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4條(不圖取私人利益)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有義務維護本公司之合法利益,非經本公司同意者,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公司之財產、資訊或其職位以獲取私人利益。除事前取得本公司人力資源單位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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