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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小心罰鍰@ 政大地產- 買屋、賣屋 ...

2009年10月27日 - 政大地產- 買屋、賣屋、租屋的第一選擇. 跳到主文 ... 年4月1日起,經紀業之廣告及銷售內容,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直營店或獨立品牌店部分:. 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之「經紀業名稱」,可為經紀業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名稱,或肆應廣告製作簡明扼要及經紀業實務需要,得適度簡化為足以使消費者辨識該廣告責任之經紀業名稱,並註明經紀業組織型態為「公司」或「商號」(例如:「○○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為「○○不動產(股)公司」或「○○房屋仲介企業社」簡稱為「○○房屋企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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