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型態咖啡:留言本27:再見,秘書長- 樂多日誌
2010年2月2日 - 臺北市稅捐處指出,有關「豪宅」的認定,是以「棟」為認定單位,認定標準大致包括:一層一戶、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住戶甚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以及管理周全;但商業大樓不在「豪宅」認定範圍之內,同時排除已加成課稅的別墅,且以RC等級以上構造為限。 | 檢舉 | Posted by K頭星人 at .... 馬蕭安太歲指南宮:2人相貌像神明: "廟方還特別說明,其實馬總統的太歲神,今年剛好是輪值太歲,不但不會對沖,還會福星高照,最後還補上一句,說正副總統和他們的太歲神都很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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