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 - 根據刑法210 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10 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 同樣根據刑法規定,即使散佈的內容是事實,但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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