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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終審判決龍江鎘污染事故2名涉案官員獲刑 - Yam天空部落

2014年1月21日 - 今年7月16日,柳州市柳北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藍群峰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被告人韋毅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 藍群峰利用擔任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的職務之便,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0500元;2011年中秋節至2012年春節前,韋毅利用其擔任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的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其監管轄區內的一些污染源企業所送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0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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