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 - 姜姓男子於九十九年四月間將自己的房屋以五千萬元委由合家歡公司代為銷售,並簽定委託銷售契約書,但委託期限屆滿後,房子並未賣出,原任職合家歡公司的廖姓房仲,後來轉至瑋豐不動產經紀公司任職,要求屋主允許他繼續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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