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 - 告訴人-富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胡博文、胡嘉澤、胡志章.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上述三名被告均曾擔任本公司高階經理人,涉嫌共謀利用職務牟取私人利益,而為. 違背任務之行為,致損害本公司之利益,本公司乃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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