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百科: 農舍違規檢舉無效民眾:政府視若無睹
2011年11月18日 - 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行政科長莊敬權則表示,依《都市計劃法》,農業區用地違規使用,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否則得按次處罰。 莊敬權說,自去年接獲檢舉綠光花園違法,已開罰3次、共計40萬元罰鍰,勒令業者停止 ... 這種大怪物,鎮公所已提報縣政府工務處要求拆除。 農委會水保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陳勝全,日前南下關西調查,看到整條河溪巨石被撈上岸,嚴厲要求施工人員回復原狀。但很多巨石已經被做成護坡,無法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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