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 -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李玉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盧某人民幣30萬元,為盧某經營合肥玉安工貿有限公司(生產食鹽包裝箱)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但鑒於其先前確實有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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