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 - 財政部表示,各地交易頻繁大廈,出現向看房民眾或帶看仲介業者收取「帶看費」,並轉大廈管理委員會基金的情形,因「帶看費」屬大廈管委會對外銷售勞務收入,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如果覺得我們蒐集的文章對您有幫助,幫我們按"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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