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專題:組織改造後的中央與地方業務窗口之對應 ...
2011年6月25日 - 從而,即使地方自主組織權受到地方制度法與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的嚴格規範與限制,就直轄市或縣市等地方政府而言,仍享有局處「組織規模」與「機關層級」的自主決定空間,進而得另依自己的組織自治條例及組織規程,決定: 一、組織規模:就 .... 因此,就此處的內容而言,則擬討論新北市、雲林縣與台南市等三大個案以外的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的個案情形,並分別選定台北市作為直轄市的代表個案、澎湖縣作為離島縣份的代表個案,以及嘉義市作為市的代表個案為例,加以歸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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