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土地法第34條之1 概述 - 優先購買權、拆屋還地、代撰存證信函 ...

2013年1月29日 - 一)共有土地多數同意之處分本條第1項前段所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所謂處分,指法律上及事實上之處分,但不包括贈與等無償之處分、信託行為及共有物分割;而「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係指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均超過半數而言;「應有部分合計逾3分之2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係指應有部分逾3分之2者,共有人數可以不計而言。 .... 代書達人0966189846 [聖豐地政士事務所].

llluuuiu.blogspot.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