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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贈與承受自用住宅用地,記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 ...

2015年1月30日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買賣、繼承、信託或贈與等房地移轉後,新土地所有權人常忘記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而造成地價稅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導致地價稅額與原來差5倍的情形。 ... 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總局:3326181轉2362-2369。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5。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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