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 - 原告车王电子公司诉称:一、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了他人享有的合法在先著作权,理由包括:首先,车王电子公司的关联企业车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车王电子股份公司)对“ ”拥有合法的在先著作权,而“ ”系由艺术化的字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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