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 - 記者張弘昌、趙容萱/台中報導/聯合報. 倪世琳半年前 ... 閉一隻眼」。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王淑芬重申,藥局未依據醫師處方擅自販售處方藥,違者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衛署已把違法販賣處方藥列為今年重點違規查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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