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施奢侈稅與實價登錄政策之探討-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13年1月8日 - 唯政府課徵奢侈稅的主要目的雖是為了抑制不當的偏高房價,但其課徵的對象並不僅限以不動產,也包括了其他高價位的產品,茲說明如下述。 ... 第34條、第39條、第39條之2及銀行法第76條之規定,增訂排除項目,例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處自住房地、農舍、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前之移轉、因強制拍賣、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銀行處分因行使抵押權取得之不動產,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都訂有免稅或減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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